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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违规处理办法
来源:  责任编辑:  发布时间:2006-10-09 阅读次数:
 

一、总则

为了保全学校财产和强化图书馆管理,引导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,自觉履行读者义务,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章事务中的行为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二、对读者证件的管理

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证件(所有能证明其在校身份的证件)入馆,凡使用他人证件者,一经发现,将冻结双方借阅权限30天,并通报其所在院、系给予严肃批评。

三、对故意损毁与恶意使用图书馆资源的处罚

1、读者应爱护本馆各种介质的文献资源(图书、报刊、光盘等)、各种仪器设备以及馆舍设施,不得故意污损、破坏,违者图书馆将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,并以其损毁资源及设备器材原价的2倍赔偿;情节严重者将注销当事人的借阅权限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
2、对滥用本馆电子资源及恶意利用网络的行为,一经查实,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,并作如下处理:

1)违规者须作书面检查,停止借阅权限六个月至一年,在图书馆的电子公告栏处通报批评,并通报其所在院系、部门;对情节严重者,注销当事人的借阅权限,违反法律规定的,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。

2)因违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。

四、入馆者的行为规范要求

1、严禁在馆内吸烟,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。

2、读者在馆内应衣着整齐,不允许穿拖鞋、背心入馆;举止得当,并不得有与阅读环境不相符的行为出现;若有出现,馆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,不听劝告者将情况即时通报保卫处及所在院系处理。

3、如有下列行为者,将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。

1)利用公共查询索用机上BBS、发邮件、另作它用或非法操作造成检索用机不能正常使用者。

2)用其物品抢占阅览座位者。

3)阅览区内卧睡、高声谈笑,并不听劝告者。

4)在馆内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者。

5)乱扔图书,无视规定取书和肆意弄乱书架者。

6)利用馆内插座私自充电者。

7)自带光盘和笔记本电脑进入限用区域者。

8)随意移动阅览桌椅、仪器设备、私自拆卸、拨插设备,把专用设备挪作他用者。

9)在馆内墙壁或设施上乱图乱画、刻字者。

10)将饮水残羹倒入花草盆中者。

五、对偷窃行为的处罚

偷窃行为一经查实,当事人必须作书面检查,冻结其借阅权限三个月,通报校人事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处、保卫处及其所在院系;情节严重的,将注销当事人的借阅权限,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偷窃行为的认定:

1、破坏图书、报刊、光盘、设备的防盗装置;

2、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图书、报刊、光盘等出馆;

3、私自携带馆内各种设备器材离馆;

4、非法盗用图书馆上网帐号。

六、本办法由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图书馆 2006.09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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